日前,商务部、税务总局以及工商总局在天津召开全国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座谈会。各部门认为,当前应该引导厂商背景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融资购进设备,推动相关行业发展。
据了解,目前,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核准北京、天津等14个省市37家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试点。试点企业累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金额约200亿元,业务涉及航空、电力、公交、煤炭、医疗等众多领域。
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杨海田日前表示,以企业为背景的融资租赁试点,一方面可以将企业内的设备进行租赁,另外也可以受中小企业的委托,用试点公司的资金采购回设备再租给中小企业,这样中小企业都可以每年支付少量的租金,就可以引进这些大型设备。
据悉,今年10月,徐工集团融资租赁试点申请报告通过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的审核,正式成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各部委表示,租赁可以减轻直接购买的一次性支付压力,是促进商品销售的重要手段,在当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的背景下,有助于促进商品和设备销售,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下一步将继续开展融资租赁试点工作,扩大试点企业范围。
杨海田表示,目前中国的融资租赁业刚刚开始,还没有全国性的行业协会组织和相关的租赁业条例,法律法规比较欠缺。此外,这些试点企业自身融资也存在困难,需要得到金融方面的支持。
据他介绍,在经济发达国家,租赁已是一个仅次于银行业的重要融资渠道,飞机、船舶、汽车、房产的购销,有60%以上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现的,但是在国内还刚刚起步。来源:市场报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