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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笔墨记忆

    午餐后,同事们纷纷在路边的便利店中买咖啡或香烟,靠近店里面,有个店中店,是卖文具的,心血来潮,过去选了一个软软的白纸本子和一瓶牌子很老的蓝黑墨水。

    笔是不用买的,随身携带的包里,始终放着一支钢笔,那支笔躺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寂寞很久了,上一次用它写字,差不多要追溯到半年前。人总是喜欢不明不白地坚持着什么,我坚持放一支笔在身边,想必也是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了最原始的书写吧。

    喜欢一个说法——笔墨生涯。只怕此生我是不好意思去说我也有过笔墨生涯的,因为确实绝大多数文字,都是通过键盘输入来完成的,几乎和笔墨没什么关系。可这阻止不了一个活在网络时代的码字者,偶尔在无聊的时候怀念一下老式文人的作派,拿起一支浪漫主义时代的笔,在一张古典主义的纸页上,颇有点形式主义地写上几个字。

    当笔、纸、墨相遇,它们之间一定会发生点什么的。回到办公室里,就迫不及待地去洗笔、给笔灌墨水、打开本子,在上面开始胡乱地写字。 这么做的时候,心里被一种莫名高涨的情绪充斥着,有说不清是快乐还是满足的感觉。同事也围了过来,跃跃欲试地要练练自己的字,不一会,本子上便写满了各种各样的字。看着这些字,突然想到有人说过,笔记本做得再漂亮,也只能算一个纸制品,只有在上面写满字,它才会成为艺术品。

    笔记本制作的越来越精致,售价从几元到几十元的都有,钢笔也成了奢侈品,几千几万元的也不鲜见,只是,我们写字的欲望却越来越低了,不但不再用笔写信,不再用笔起草文章,不再用笔誊写美文,就连必须用笔才能完成的签名,也有逐渐被电子签名取代的趋势。除了书法家,毛笔已经彻底被人们抛弃了,钢笔也在淡出人们的视野,唯有圆珠笔还被常用——因为它是那么地符合这个时代的特点——廉价而快捷。

    当我带着一点怀旧、带着一点新奇、甚至带着一点失落地用笔重新在纸上写字的时候,很多关于笔墨的记忆也慢慢洇上心头。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很多孩子最大的快乐就是,有永远也用不光的新本子,我上小学时父亲是会计,他的新记账本就常常被我偷来用,硬皮的记账本吸引了其他众多孩子羡慕的目光。而送给孩子最奢侈的礼物,就是一支七八块钱的英雄牌钢笔,拥有这只钢笔的孩子在同龄人间,仿佛也有了英雄般的骄傲。

    在纸上写着字,写着写着,墨迹便浸黑了我握笔的那两根手指,看着手指凹痕处的墨迹,真是有久违的感觉。上学时,手指上是始终有这墨迹的,倒不是因为不爱洗手,而是当时的笔质量实在有点差,经常写着写着就不出水了。不出水的原因是因为炭素墨水总爱凝固,每隔一会就要挤一下笔的吸水管,让笔尖重新湿润起来,不过这样做的风险很大,因为刚挤过吸水管的笔很容易在纸张上“下蛋”,很是让人沮丧。

    解决笔“下蛋”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换用蓝黑墨水——这种模式不太容易堵笔,如果因为蓝黑墨水买不到话,可以将几滴黑墨水滴到蓝墨水里自制而成。二是装一瓶盖清水,笔尖“干涸”的时候蜻蜓点水一样放进去蘸一下,就可以接着流畅地写字了。

    那个时候,已经不太兴把笔放在上衣口袋里当做显摆的资本了——那是上一辈人才做的事情。不过,笔在1970这代人的心目中,还是有着特殊的位置,其他的笔可以不管不顾地乱戳乱扔,但是钢笔用完之后却是要拧好笔帽小心翼翼放到文具盒的——尤其是女孩子。记得初中时我不小心曾一屁股将一位女同学的钢笔坐成两截,当时她那生气、 失望和心痛的眼神,让我如临世界末日。

    这一代人的情感,也是和笔墨纸张分不开的,给女孩在纸上写超重三倍的情书,往女孩背上甩墨水,用一支笔当做定情信物……多少现在想起来早已云淡风轻的恩怨情仇,当时却无疑是那个年龄段孩子们生命和情感的全部。我能想到,那些现在在办公室里围过来带着点惊奇和孩子气练字玩的同事们,他们也曾经有过很多和笔墨有关的记忆,只是,可能他们比我对笔墨告别得更彻底一点而已。□韩浩月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