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审计的范围
第二条 本公司内部审计是对企业内部经济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资产的保护情况、对政策法规的遵守情况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进行独立的检查和评价,以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单独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总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经营活动、企业计划、资产管理和其他专项审计,以及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审,包括供、产、销、存各环节的规范化、合理化的操作程序等,使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
第三章 审计的内容
第四条 审核现金、银行存款的实存余额,收付事项与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
第五条 审核财务账册、凭证、统计台帐、车间及仓库台账、明细账、收发存报表、物资流转间的传递凭证、月底盘点表、工资发放情况,与供应商、销售客户、加工单位的往来账等。被审计单位如采用电脑管理和核算的,除了对纸质资料进行审计外,也可要求进入电脑系统,直接查阅资料进行分析查核。
第六条 审核会计报表各项数据的真实性、正确性、一致性和报表的内容有勾稽关系的各项数据,如成本的计算和费用的列支是否合理,负债和利润是否真实等。
第七条 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购入、验收、入库、使用、保管等手续、程序的评审,包括存货、财产计价、清查、记账程序、账卡物是否三相符等。
第八条 审核财务预算执行效果,负责年度承包指标考核。
第九条 审核融资、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交易及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操作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条 审核基建项目、经济合同以及领导交办的审计事项等。
第四章 审计的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内容范围。
第十二条 在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向被审计部门签发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可突击审计。
第十三条 按审计内容和范围开展工作,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就地审计和送达审计方法进行抽样审计和详细审计。
第十四条 审计结束后,编写审计报告,反映审计的实际情况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做出合理评价。
第五章 审计部门与被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 内审部门是总公司的职能部门,被审部门是总公司所管辖的相关部门或下属的子公司,二者之间关系是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当内审部门在工作中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账册、凭证等,被审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方便。
第六章 内审人员的要求
第十六条 内审人员要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机密资料、信息和审计报告等。
第十七条 内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遵循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技术和对被审部门的责任等方面应达到合格的标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审计档案,包括各种审计资料、信息、文件和审计报告等。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六届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 月18 日修订 来源:中财网
2008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