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外经贸企业协会、进出口商会、货主协会及各会员企业和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我会被批准成为全国首批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单位之一。为了更好的开展全国外经贸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行业自律,提升外经贸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最近我会组织成立了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制订了《中国外经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并决定自2008年起在全国开展对外贸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对象
1、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的会员企业
2、各地外经贸企业协会、进出口商会、货主协会的会员企业
3、其它外经贸企业
二、评级标准
2008年3月我会制订了《中国外经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此次信用等级评价活动将按照此标准及实施办法进行。
三、评级时间及要求
2008年度全国对外贸易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从2008年3月份开始,到
四、评级程序
我会委托第三方北京中企联贸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外经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核定企业初定等级和出具企业初评报告,然后上报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专家评审委员会在综合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银行、社会等各相关方面的意见后,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信用等级,并在中国外经贸企业网(www.china-commerce.com.cn)和《中国经贸》杂志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相关服务
所有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均可获得中英文资信评估报告、信用等级证书及荣誉牌匾,我会将为每家A级以上信用企业在中国外经贸企业网站上建立信用档案,制作独立网页介绍企业的信用信息。
此外,凡获得A级以上的信用企业,我会将优先向国内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国外行业协会、国外知名企业推介。
六、收费标准
信用等级有效期3年,评级服务费7800元;另每年复审一次,复审费1500元。企业首次评级满六个月后方可提出晋级申请。参评企业须在初评获得A级以上结果后将评级服务费交至北京中企联贸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8号优士阁A座
邮 编:100022
联系人:黄治文 阚天奇
电 话:010-58612617
传 真:010-58612615
邮 箱:credit@china-commerc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外经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
2、对外贸易企业信用等级申报表
3、承诺书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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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外经贸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及实施办法.doc 点击下载
附件2:对外贸易企业信用等级申报表.doc 点击下载
附件3:承诺书.doc 点击下载
2008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