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昨天公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行。据规定,未来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统一为百分之二十五。
条例共分为一百三十三条、五章节,这五章为总则、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附则。
明年一月一日起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从百分之三十三,调降为百分之二十五,降低了内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外资企业税负略有增加,但在国际上仍属于适中偏低水准。实行“两税合一”后,税收收入将有所减少,但是将总体上提高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
江苏昆山汉邦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李仁祥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外商比较关注的法条有新增或修改部分,包括有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九十三条、第一百条和第一百一十二条。
李仁祥说,以前外商将税后利润从中国汇出海外,享有免税优惠;现在依照该条例则要征收百分之十的企业所得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部分,将企业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明列在条文中,以前政府只是用通知、行政命令方式,现在列入条文中,代表中国税务机关将严格审查外资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形。
李仁祥说,这也显示了政府也关注外商获利后汇出海外的境外利润,将严格审查此部分的获利情况。
又据第一百条相关规定,对于符合环保相关规定的企业,可抵免百分之十的企业所得税,李仁祥说,以前规定是针对鼓励类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时,可依据百分之四十的设备价格抵扣金额,例如买人民币一百万元的设备,可抵扣四十万元。来源:信报财经新闻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