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国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政策,553项“高耗能、高污让染、资源性”产品退税被取消,2268项容易引起国际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进一步降低。
与此前历次的调整相比,本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力度和范围都是空前的,被列入调整“大名单”的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
站在宏观角度看,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台,是为了缓解贸易顺差带来的各种压力。外贸顺差增长过快,不仅加剧贸易摩擦,而且加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和人民币升值压力。
外贸顺差过大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7年1月至5月我国进出口总额为8013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其中,出口总额4435亿美元,同比增长27.8%;进口总额3578亿美元,同比增长19.1%;出口增幅高于进口增幅8.7个百分点,累计顺差357亿美元,同比增长83.1%。
国家出台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抑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同时,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让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比过去几次退税调整政策,这次国家没有设置缓冲期,但是,为了让企业有提前准备的时间,这次将调整的政策内容提前一定时间对社会公布。
此次调整后,制笔产品出口退税下降2个百点分,对以外贸为主的制笔企业来讲,无疑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在政策设计时采取了“有保有压“的区别政策,释放出国家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结构调
整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高耗能、高污让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减少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从而引导企业调整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
2007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