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铅笔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6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二、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在吉林省桦甸市独资设立中国第一铅笔桦甸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总投资)为3500万元。
三、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金都集团)房屋资产的议案:公司于2007年6月20日与金都集团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公司拟收购金都集团拥有的吉林市桦甸市北台子乡双龙村(即桦甸市经济开发区) 245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成的11343.27平方米全部房屋产权。经评估 ,上述资产评估价值总额为1634.9398万元,经协商确定收购价格为1300万元。
四、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青湖林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青湖林公司)进行房屋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上海工美实业公司(下称:工美实业)、青湖林公司于2007年6月20日达成《房屋资产置换协议》,同意公司变更交易方式,拟置出的位于上海市锦乐路999号7185平方米房产(评估价值为1325.5072万元),不再由原持有法人工美实业过户到公司,直接与青湖林公司拥有的上海市福佑路229号五层531.56平方米房产(评估价值为1154.55万元)进行置换。置入资产价格为 1116.276万元,置出资产价格为1325.51万元;置换差额209.234万元由青湖林公司支付给公司。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07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