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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铅笔及彩色铅笔征收反倾销税

   2007年6月12日,埃及贸工部反倾销调查机关对原产于中国的铅笔及彩色铅笔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决,决定继续对进口自中国的铅笔征收138%~199%的反倾销税,对彩色铅笔征收115%~233%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07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