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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

  中国政府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紧紧围绕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明确了我国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任务,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行动计划》内容涉及商标、版权、专利和进出口等4个领域,包括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版权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11个部门和国家保知办、高法院、高检院的保护知识产权计划安排,分为立法、执法、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企业自律、为权利人提供服务和专题研究等9个方面内容。按照《行动计划》,2006年我国将在立法方面起草、制定、修订17个涉及商标、版权、专利和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起草、完善和修改6个司法解释;在执法方面将采取山鹰行动、阳光行动和蓝天行动等7个专项整治措施,8个日常执法内容,20个具体措施;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将采取设立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公布执法数据等11个内容,18项具体措施;将采取7种形式,39项具体宣传措施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将实施以“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为主要内容的21个知识产权培训项目;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将重点开展立法、商标、版权、专利和海关保护等5个方面,19项具体内容的交流与合作,其中7项在中美之间开展;将通过组织召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自主创新大会”等3项措施,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自觉性;将采取12项具体措施,在9个方面更好的为权利人服务;另外,还将在5个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策性调研。 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200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