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网站:通过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stats.gov.cn/tjfw/yjzjfb/)提交。
2.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政法司(邮政编码:100826)。
3.电子邮件:fgjc@stats.gov.cn
4.电话/传真:010-68782463/68782641
附件: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国家统计局
2014年10月8日
201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