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调整,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轻工修改部分公布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轻工部分)
五、鼓励类“十九、轻工”第15项“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机及配套光固化(UV)设备;高速食品饮料罐制造生产线及配套设备;高速金属薄板覆膜设备及覆膜铁食品饮料罐加工设备”修改为“二色及二色以上金属板印刷、配套光固化(UV)、薄板覆膜和高速食品饮料罐加工及配套设备制造”。
三十四、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二)轻工”第5项“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装制品”删除。
三十六、淘汰类“二、落后产品”“(九)轻工”第6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删除。来源:中国轻工业网
2013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