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欧盟高等法院近日裁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胜诉欧盟反倾销案,历时6年,终于在中国鞋企抗辩欧盟反倾销案中胜诉。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这个判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鼓励中国企业正面贸易救济调查国,积极运用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进行维权。
奥康胜诉具有示范作用
面对日趋复杂的贸易环境,如何避免争端已不再是争论的焦点,反之,怎样应对来势汹汹的贸易保护主义才是中国企业在外生存发展的关键。因此,许多遭到“双反”调查的中国企业开始逐步转换角色,从被动应诉走向了积极维权,并取得胜利从而保护自身利益。
据《南方日报》20日报道称,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18日已经收到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书,最终裁定欧盟委员会赔偿奥康巨额诉讼费,而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有关方面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诉讼始于2006年10月份,欧盟委员会改变了以往持续对中国皮鞋实行配额限制的措施,首次对中国皮鞋实行反倾销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高额反倾销税,当这个反倾销税期满之后,欧盟决定还将反倾销措施再次延长15个月。
随后,中国奥康企业领头和其他几家中国制鞋企业上诉欧盟初级法院,耗时6年,终于在近日打赢了这场官司。据中国广播网19日报道称,欧盟高等法院判决欧盟委员会赔偿奥康公司诉讼费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与奥康有关的贸易关系的进口商可以从欧盟有关方面退回六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胜诉,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昨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11年来,针对美国、欧盟等成员国对中国采取的贸易措施累计主动起诉了11起案件,8起有了最终的裁决和结果,中方多数案件获得胜诉。
尽管如此,中国企业面对贸易摩擦选择起诉或者反击获得胜利的情况,在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中毕竟只占少数,奥康鞋业坚持上诉6年并最终获得胜利,实在需要极大的资金支持及坚定的决心。
对于贸易摩擦事件,沈丹阳表示,商务部的态度是基于认真对待,用平常心看待。一方面坚决反对一切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希望有关国家不要对中国产品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另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在世贸规则体系内运用法律手段,坚决维护国家和中国产业的合法权益。(中新网财经频道)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