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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部开始实施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培育工程

  根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实施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从今年至2015年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在北京召开“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培育工程)启动暨培训会议,标志着培育工程的正式启动。杨学山副部长就启动培育工程作动员讲话。


  实施培育工程,是“十二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任务。培育工程将依托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编制形成《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指导工业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工业企业获得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培育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同时,通过培育工程的实施,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探索建立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


  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大幅提升


  杨学山指出,各级工信系统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3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要深刻认识国际经济竞争中知识产权竞争的激烈程度,从工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增强工信系统推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紧迫感;要切实认识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是工信系统责无旁贷的时代使命,从工业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增强工信系统推动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促进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坚持培育工程与转型升级结合


  杨学山要求,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应统筹谋划、科学设计,立足于工信部促进产业发展的职能,着眼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打造企业突破核心技术的能力;着力打造企业向产业链高端跃升的能力;着力提高企业创新成果转化的能力;着力增强企业“走出去”的能力;着力培育工业企业知识产权防卫能力。


  杨学山强调,实施培育工程应务求实效,扎实推进。他对实施培育工程提出了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加强部省联动、部门间沟通配合;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手段;三是以培育工程实施为抓手,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长效机制。


  工信部科技司副司长韩俊主持会议,并对实施培育工程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作了详细解读。他说,实施培育工程是工信部落实工业转型升级战略部署中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培育工程与工业转型升级相结合,政府推动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全面培育与典型示范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同时,韩俊还对培育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来源:中国工业报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