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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微小企业考验政府公共服务

   2011年10月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九条政策出台半年之后,国务院再次发文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这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将小微企业可以想见的困难、所需要的支持事无巨细、无所不包地罗列下来。

  所有政策中,最值得注意和重视的是最后一部分第八部分——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公共服务。这部分只有两条内容: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认定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业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之所以强调这两条内容,是因为我们所理解的这个公平服务平台,应该能够将小型微型企业碰到问题时找谁、走什么程序和解决时间等一揽子公开,它有助于每个小微企业共享开放、透明的政策环境,从而更加高效地明确自己努力与发展的方向;对于统计调查,则更多是下情上达,让决策者能更精准地了解情况,从而及时调整细化帮扶政策。

  毋庸置疑的是,政府职能部门、金融部门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去年年底,本报在进行“关注小微企业生存”系列报道时发现,职能部门没有小微企业的相关统计资料,金融部门对小微企业的需求了解也不够细。目前,这些不太完善的状况正在改善,街头已有银行打出“支持小微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的横幅标语;一些银行与政府部门、市场管理部门共同考察诚信企业后为这些企业开辟放贷的绿色通道;乌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意见》的文件。

  在各方纷纷表态支持小微企业的同时,企业自身仍有担忧。这种担忧在于国家出台政策的初衷往往是良善的,但在执行时却容易变调、走音。比如,此次《意见》刚出台,就有网民提出:“希望不仅是政策支持,最好能落到实处”。这一声音足以反映出企业对政策执行到位的担忧。

  所以,应该说这两条有关公共服务的政策正是所有政策得以顺利贯彻落实的根本。事实上,全国各地均不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但评价较高的却是2月1日广东省政府发布的“扶持中小微企业的56条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广东省23个政府职能部门,在每一条后边均有个括号,列明由哪个职能部门负责,甚至还限定了具体的办理时日。

  也许,广东省的政策并非可以全部拿来,但这种明确责任的做法值得提倡。只有公共服务到位,政策才能落实到位,小微企业才能真正得到实惠。相信极力保障这一前提,《意见》才能成为小微企业最为期待的福音。亚心网讯


201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