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小兴安岭调研采访期间,听到最多的名词就是“天保工程”。2010年,实施10年的天保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新的延长期方案即将出台。东北、内蒙古大、小兴安岭等国有森工企业都很关注新天保工程的思路和政策走向。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林业局天保办的相关负责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在两年试点的基础上,天保工程于2000年在17个省(区、市)全面启动。2000~2010年规划投资962亿元。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实行木材生产停伐减产,加大森林管护力度;二是加快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三是妥善分流安置国有林业企业富余职工。经过10年的努力,已经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
林区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过天保工程的实施,林业经营方向开始实行战略性调整,产业结构逐步得到调整和优化。坚持把打破‘独木支撑’、推进产业主辅换位作为天保工程深入实施的重要保障,重点发展具有本地优势和特色的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生态畜牧、绿色食品、冶金建材、矿产开发、绿色能源等接续替代产业,形成了多元推进、多轮驱动、多点支撑的林业产业新架构、新体系,有力地推动了林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天保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我国林区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首先,天然林得到有效保护,呈恢复性增长态势,累计减少森林资源消耗10.39亿立方米,森林面积净增加2.1亿亩。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趋向好转,野生动物物种明显增多;其次,林区就业呈多元化趋势,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第三,国有林区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不断创新,各地都取得了一些探索性经验。此外,天保工程促进社会关注和保护生态的意识增强,生态文明理念逐渐被接受。
推进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据了解,天保工程的实施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森工集团东北、内蒙的木材定产过高,采伐过量;工程投资呈静态投资,标准偏低(1997年的工资标准、物价水平10年未变);地方配套的20%很难落实(天保工程主要是以国家投入为主,国家投入80%,地方配套20%,只有黑龙江大兴安岭不需要地方配套),多数没有完全配套;林区改革滞后,体制没有理顺;后续产业门路窄,缺乏资金。
“大、小兴安岭的生态地位非常重要,是我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重要的木材储备库,国有森工集团为国家建设做了很大贡献。但是,大、小兴安岭林区大都是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很难适应建立现代林业企业制度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建立与市场经济和林业分类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势在必行。”国家林业局天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一方面,深入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另一方面,加快森工企业社会负担剥离,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同时,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现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加快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促进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天保工程延长期方案即将出台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透露,2010年,实施10年的天保工程第一阶段即将结束,新的10年工程延长期方案即将出台。新规划已基本成形,但还没有得到国务院的批复。
据介绍,天保工程延长期方案的主要思路由原来的突出以林为主,注重生态建设,转向突出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主要任务由原来的停伐减产、管护造林,转向保护与培育并举,更加注重森林资源培育;主要政策措施由原来的富余人员一次性安置、基本养老保险和政社性支出补助等,转向积极增加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更加注重民生;主要目标由原来的解决国有森工企业的生活危机和资源危机,转向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
天保工程实施10年来,为林区和森工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林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森林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在“十二五”到来之际,林区建设正朝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呈现出新时期的显著特征。作者:李辉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5版
201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