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检验检疫局日前接到一起欧盟通报调查,称中国出口到斯洛文尼亚的一批水彩笔因苯含量超标,对儿童有中毒危险,不符合欧洲标准1907/2006(REACH)附件17的规定,要求当地经销商紧急召回该类货物作销毁处理。
广州检验检疫局迅速展开调查后得知,2009年5月,广州某贸易公司向斯洛文尼亚出口了一批货值为14498.4美元的水彩笔,进口商在合同中未就苯等化学元素含量提出具体指标,生产商故而放松了对此方面的指标控制。然而,REACH指令在欧盟生效已三年有余,作为一项法律法规,其具有无可辩驳的强制力,凡输往欧盟地区的产品,都应符合当地各项法律法规、包括REACH的要求,而不能以进口商没有这方面的指标要求作为免责理由。此次通报亦说明欧盟对REACH指令的执行力度正日益加强,也意味着我国文具类产品出口到欧盟的门槛在逐步提高。
目前,出口水彩笔等文具类产品在我国被划定为非法检商品,出口商可经海关直接出口。据了解,在我国现行的国家强制标准“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中,仅对涂改液和胶粘剂的苯含量提出限定。而在笔类产品上,也只是规定了重金属含量的限定指标,而对苯等化学元素含量项目未作明确。企业在自动化流水线生产笔类产品时,习惯性使用香蕉水油漆(主要成分是苯)做笔体表面作色。由于生产、包装、运输周期较短,使附着在笔体表面的苯元素不易挥发,易留下残余。
欧盟地区是我国各类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倘若产品遭受通报召回,不仅给出口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更会对我国其它产品造成不良影响。为此,广州检验检疫局建议相关部门和企业:一是国家商务、海关等涉外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等,应建立健全技术性贸易措施联合应对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欧盟REACH法规的搜集、宣传和应用指引等工作力度,确保我国文具类产品符合进口国相关要求。二是出口企业应强化标准法规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及时获取进口国法规、标准和当地市场最新动态和消费者需求信息等,不断提高自我把关水平,尤其是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和产品质量监控等环节的风险评估,杜绝出现产品在安全性、化学指标控制等环节上出现不合格问题。三是制笔企业应开展全面自查,尤其在生产工艺上是否存在苯等化学元素超标情况,并举一反三,检查其他如记号笔、白板笔等是否有类似情况等,并制定出认真严格的控制措施,在内强素质上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切实维护“中国制造”的良好信誉。来源: 广州日报大洋网
201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