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今日公告,日前美国商务部公布了2007年度中国输美铅笔反倾销案复审终裁修正结果,裁定公司执行的单独税率为10.41%。公司称,这虽高于上一年度的2.66%税率,但远低于中国输美铅笔普遍性税率。
此前美国商务部裁定老凤祥执行的单独税率为26.32%。公司随即在有效期内启动了申诉程序,经交涉,美国商务部对终裁结果作出修正,确定公司复审期执行税率从26.32%下调至10.41%。
公司称,修后的10.41%执行税率虽比上一年度的2.66%有所上升,但远低于中国输美铅笔114.9%的普遍性税率,而且在中国所有应诉企业中也是最低的。修正后的10.41%执行税率,将有助于公司巩固和拓展美国市场。
数据显示,老凤祥上半年对美铅笔出口同比大幅增长43%,创汇达到1152万美元。赵一蕙 葛荣根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9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