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9〕809号
关于征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具(征求意见稿)》
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具》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箱包》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9年9月1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 100029
电话:(010)66556220
(010)59205851
传真:(010)66556218
(010)59205862
附件:1.文具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2.上海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 3.纸品本册专业委员会 4.学生专用文具委员会 5.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三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何如文化用品(深圳)有限公司 8.汕头市树德文具有限公司 9.中山市联众文具礼品有限公司 10.广东宝克文具有限公司 11.番禺通用文具制品厂有限公司 12.广东华隆文具有限公司 13.青岛昌隆文具有限公司 14.上海中韩晨光文具制造有限公司 15.上海乐美文具有限公司 16.上海樱花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17.福建新代实业有限公司 18.福建恒达集团有限公司 19.苏州马培德办公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20.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21.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内各处
来源:环境保护部
2009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