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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携手六省(区)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

22日教育部与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福建6个省(区)政府在京签署《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携手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重点是开展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共建丝路合作机制三个方面的合作。其中包括开展“一带一路”教育法律、政策协同研究,逐步实现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共同开发语言互通开放课程,逐步将沿线国家语言课程纳入各国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共商共建区域性职业教育资历框架,逐步实现就业市场的从业标准一体化。探索建立沿线各国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促进教师流动。推进沿线国家间的研修访学活动。鼓励沿线各国高等学校在语言、交通运输、建筑、医学、能源、环境工程、水利工程、生物科学、海洋科学、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沿线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领域联合培养学生。加强“丝绸之路”人文交流高层磋商。


  教育部今年向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印发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文件,并与甘肃、宁夏等省(区)签署了共同推进“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的协议书,还将与其他相关省份签署协议,聚力构建“一带一路”教育共同体。(记者董洪亮)

 


2016年11月24日